企業需滿足哪些條件,才可以不收集治理VOCs?
2021-05-11 21:42 來源:必勝印刷網 責編:張曉丹
- 摘要:
- 涉及揮發性有機物(VOCs)產生及排放的工業企業,只要符合某些特定的條件,就可以豁免收集治理VOCs
【CPP114】訊:涉及揮發性有機物(VOCs)產生及排放的工業企業,只要符合某些特定的條件,就可以豁免收集治理VOCs,具體條件如下:
一、豁免治理VOCs的相關根據
生態環境部2019年6月印發的《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以及生態環境部2020年6月印發的《關于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0〕33號)中均規定:“企業采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排放績效等滿足相關規定的,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使用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質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無組織排放收集措施!
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的相應界定標準如下:
·對于涂料產品,執行《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 38597-2020中水性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的規定。
·對于油墨產品,執行GB 38507-2020中水性油墨、膠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的規定。
·對于膠粘劑產品,執行GB 33372-2020中水基型膠粘劑、本體性膠粘劑的規定。
·對于清洗劑產品,執行GB 38508-2020中水基清洗劑、低VOC含量半水基清洗劑的規定。
二、豁免治理VOCs的具體條件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規定了免于安裝VOCs治理設施的條件,免于收集VOCs廢氣的條件以及免于泄漏檢測和修復的相關條件,具體如下:
1、 可以不安裝VOCs治理設施的條件。
標準原文如下:
即:重點地區(即根據環境保護工作要求,對大氣污染嚴重,或生態環境脆弱,或有進一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等,需要嚴格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地區),收集廢氣中的NMHC(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速率低于2kg/h(不含本數),其他地區,收集廢氣中的NMHC初始排放速率低于3kg/h(不含本數),在滿足排放濃度達標的前提下,可以不用安裝VOCs治理設施。如排放濃度超標,仍應安裝VOCs治理設施,確保達標排放,但去除效率不作要求。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即重點地區,收集廢氣中的NMHC初始排放速率大于或等于2kg/h,其他地區,收集廢氣中的NMHC初始排放速率大于或等于3kg/h,需要安裝VOCs治理設施,如未使用規定的低VOCs產品,在滿足VOCs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達標的前提下,治理設施的去除效率不得低于80%;如全部使用符合規定的低VOCs產品,治理設施去除效率不作要求,VOCs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達標即可。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