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印“QS”標志的包材不得包裝食物
2006-09-09 19:02 來源:中國徐州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質監部門將啟動39種食品塑料包裝、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的市場準入制度,塑料袋、一次性口杯、快餐盒等用具,如果沒有印上“QS”標志(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將不準用于裝食品。
據悉,首批要貼“QS”標志的是食品接觸材料,涉及包裝、容器、工具3大類39個品種。材質包括金屬、塑料、陶瓷、木制品、竹制品等,塑料袋、一次性口杯、筷子、碗、碟等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全部要通過QS許可。
據質監部門有關人員介紹,制作再衛生的食品用劣質塑料袋一裝,細菌含量馬上超標,而且劣質食品接觸材料雖然不像感染病毒、細菌那樣對消費者的身體造成立竿見影的危害,但這些產品長期反復使用,有毒有害物質會轉移到食物中,導致慢性中毒,對兒童和青少年的成長發育尤其不利。如劣質餐盒遇熱或油脂會釋放出致癌、致病的化學物質。
在39種食品用塑料包裝袋等率先實施市場準入制度后,食品生產企業不得在食品生產中使用未獲得生產許可的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或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產品時,注意認明包裝上的QS標志。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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