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谫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用戶名
  • 密碼
  • 產品
供應
求購
公司
資訊
展會
評論訪談專題話題印搜動態
國內國際環保視頻產品導購
活動展會設備印品世界
行業動態企業動態營銷電子商務政策法規統計商機
印前印中印后包裝器材耗材油墨
膠印數碼標簽CTP紙箱創意絲印柔印其他
展會專題企業專題資訊專題技術專題
文化人物社會
展會預告會議預告展會資訊國內展會國際展會推薦展會
印刷包裝絲印
印刷包裝絲印
印刷包裝絲印
您當前位置: CPP114首頁> 趨勢頻道> 政策法規> 正文

“走出去”涉及的三大法律問題

2011-06-03 09:03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網/報 責編:Victoria

摘要:
版權公共服務機構的作用還有待強化。“走出去”必須要了解版權輸入國的需求。筆者認為對此應當加強版權公共服務機構的作用。我國目前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業協會、版權認證機構和中介機構的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特別是版權公共服務機構、公共服務形式、公共服務的能力還制約著我國“走出去”的步伐。
分享到: 下一篇:EFI宣布Fespa Digital 2011展會大獲全勝
  • 【我要印】印刷廠與需方印務對接,海量印刷訂單供您任意選擇。
  • 【cpp114】印刷機械、零配件供求信息對接,讓客戶方便找到您。
  • 【我的耗材】采購低于市場價5%-20%的印刷耗材,為您節省成本。
  • 【印東印西】全國領先的印刷品網上采購商城,讓印刷不花錢。